2014年宜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
2014-07-23 10:42:4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2014年参合缴费标准及享受时间:2014年个人缴费70元,2013年12月31日前参合缴费的从2014年1月1日起生效;2014年1月1日至2月29日参合缴费的从次日起生效。
二、住院补偿比例和起付线:在我院住院的起付线2014年1-5月为200元,2014年6月起为0元,医疗费按85%比例补偿,是市级医院新农合报销比例最高的医院。(河池市其他县市参合农民在我院住院,回当地合管办报销,医疗费补偿比例为85%)。
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所致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等6种重性精神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在我院就诊的门诊医药费按住院办法报销,2014年6月之前取药的每次报销起付线为200元2014年6月起不设起付线。
四、2014年继续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参合农民在我院治疗的门诊费用按可补偿的100%费用补偿,个人封顶线为120元,家庭成员共享。每户补偿封顶额=120元×家庭参合人数。
五、参合人员需持参合缴费发票及医疗卡到当地合管办确认参合报方可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2、合作医疗卡。 2014年3月1日前就诊的患者还需要提供2014年参合缴费发票。
宜州市新农合咨询电话:3188123 3188617
温馨提示:
为方便您及时办理补偿,在我院就诊时请您务必带好合作医疗卡、户口本(或身份证),直接在我院新农合窗口办理补偿,您只需交自费部分费用。
住院时间不达到24小时,按规定不予报销住院费用(因病情需要,医师予办理转院手续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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